服务使用条款
清潭OKAY皮肤科服务条款
本条款旨在依据《电信事业法》及其施行令的规定,约束和规范清潭OKAY皮肤科(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条件、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1条(目的等)
① 清潭OKAY皮肤科用户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定会员与清潭OKAY皮肤科在使用清潭OKAY皮肤科所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② 欲成为会员者经清潭OKAY皮肤科规定的相应程序,点击"注册"按钮,即视为同意本条款。本条款规定以外的会员与清潭OKAY皮肤科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依据《电信事业法》及其他大韩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处理。
第2条(会员的定义)
"会员"是指登录清潭OKAY皮肤科,依据本条款注册为清潭OKAY皮肤科在线会员,并享受清潭OKAY皮肤科所提供服务的人。
第3条(会员注册)
① 欲成为会员者依照清潭OKAY皮肤科规定的注册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并通过点击"注册"按钮的方式申请会员注册。
② 清潭OKAY皮肤科对按第1项申请注册会员的人,在不符合以下各项情形的情况下,将其注册为会员。
1. 注册申请人曾依据本条款第6条第3项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形。但依第6条第3项丧失会员资格后满3年,且获得清潭OKAY皮肤科重新注册许可的,不在此限。
2. 注册内容存在虚假、遗漏或错误的情形
3. 其他被认定为注册为会员对清潭OKAY皮肤科在技术上有重大障碍的情形
③ 会员注册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清潭OKAY皮肤科的许可到达注册申请人的时刻为准。
④ 会员在第1项会员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更正并填写变更事项。
第4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 清潭OKAY皮肤科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 清潭OKAY皮肤科新闻邮件服务
2. 清潭OKAY皮肤科在线咨询室/预约使用服务
3. 面向清潭OKAY皮肤科在线会员的专区及内容服务
4. 其他清潭OKAY皮肤科与合作企业联合提供的各类服务
② 清潭OKAY皮肤科可按第7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将变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日期通知会员,并对第1项规定的服务进行变更后提供。
第5条(服务的中断)
① 清潭OKAY皮肤科在发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施维护检修·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情况时,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也可基于更换新服务或清潭OKAY皮肤科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完全中断目前提供的服务。
② 因第1项原因中断服务时,清潭OKAY皮肤科将按第7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会员。但因清潭OKAY皮肤科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中断(非系统管理员故意或过失的磁盘故障、系统宕机等),无法提前通知的情况除外。
第6条(会员退出及资格丧失等)
① 会员可随时向清潭OKAY皮肤科申请注销会员注册(退出会员),清潭OKAY皮肤科收到上述申请后,将立即启动注销该会员注册的程序。
② 会员存在以下各项情形时,清潭OKAY皮肤科可以适当方式限制、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
1. 注册申请时填写虚假内容的情形
2. 妨碍他人使用清潭OKAY皮肤科网站或盗用其信息等威胁电子交易秩序的情形
3. 利用清潭OKAY皮肤科实施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情形
③ 清潭OKAY皮肤科决定取消某会员资格时,将注销会员注册。在此情况下,将在注销会员注册前通知该会员,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
第7条(对会员的通知)
① 清潭OKAY皮肤科对特定会员进行通知时,可发送至会员注册的邮箱地址。
② 清潭OKAY皮肤科对不特定多数会员进行通知时,可通过在清潭OKAY皮肤科公告栏公示1周以上的方式代替个别通知。
第8条(会员个人信息保护)
清潭OKAY皮肤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力于保护包含会员注册信息在内的会员个人信息。会员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清潭OKAY皮肤科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9条(清潭OKAY皮肤科的义务)
① 清潭OKAY皮肤科不从事法律法规及本条款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依据本条款规定,致力于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② 清潭OKAY皮肤科为使会员能够安全使用互联网服务,构建保护会员个人信息(含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
③ 清潭OKAY皮肤科不向会员发送其不希望接收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
第10条(会员对账号ID及密码的义务)
① 除依据清潭OKAY皮肤科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承担责任的情形外,各会员自行承担其账号ID和密码的管理责任。
② 会员不得将自己的账号ID及密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③ 会员发现自己的账号ID及密码被盗或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清潭OKAY皮肤科,并在清潭OKAY皮肤科有相关指引时照此执行。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不得从事以下各项行为。
1. 在申请会员注册或变更时填写虚假内容的行为
2. 篡改清潭OKAY皮肤科发布信息的行为
3. 侵害清潭OKAY皮肤科及其他第三方人格权或知识产权,或妨碍其业务的行为
4. 盗用其他会员账号ID的行为
5. 发送垃圾邮件(junk mail)、广告邮件(spam mail)、连锁信(chain letters)、邀请加入传销组织的邮件、含有淫秽或暴力信息·图像·音频等邮件,或公开、发布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信息的行为。
6. 传输或发布依相关法律法规被禁止传输或发布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的行为
7. 冒充清潭OKAY皮肤科员工或清潭OKAY皮肤科互联网服务管理员,或盗用他人名义发帖或发送邮件的行为
8. 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含有专为干扰、破坏计算机软件、硬件、电信设备正常运行而设计的软件病毒及其他计算机代码、文件、程序的资料的行为
9. 跟踪骚扰(stalking)等骚扰其他会员的行为
10. 未经同意收集、存储、公开其他会员个人信息的行为
11. 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对象,通过发布广告或宣传、发送垃圾邮件等方式,利用清潭OKAY皮肤科服务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12. 违反清潭OKAY皮肤科提供服务所规定的条款及其他服务使用规定的行为
② 若有会员从事第1项所列行为,清潭OKAY皮肤科可依本条款第6条第2、3项规定,以适当方式限制、暂停或取消该会员的会员资格。
③ 会员因其归责事由导致清潭OKAY皮肤科或其他会员遭受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2条(公开帖子的删除)
会员的公开帖子内容符合以下各项情形时,清潭OKAY皮肤科可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删除相关公开帖子,并可限制、暂停或取消该会员的会员资格。
1. 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方,或以中伤诽谤损害其名誉的内容
2. 传播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文字、图形等内容
3. 被认定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内容
4. 侵害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5. 具有明显广告性或商业目的的情形
6. 其他被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13条(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① 清潭OKAY皮肤科创作的著作物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清潭OKAY皮肤科所有。
② 会员不得未经清潭OKAY皮肤科事先许可,将通过使用清潭OKAY皮肤科所获得的信息,以复制、传输、出版、分发、广播等方式用于营利目的,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第14条(咨询相关规定)
① 服务中进行的咨询内容,在删除个人身份信息后,可用于以下目的。
1) 学术活动
2) 诊疗活动
3) 医疗服务
4) 印刷品、CD-ROM等著作活动
5) FAQ、推荐咨询等服务内容的一部分
② 申请以下类型咨询时,可能无法提供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
1) 重复申请相同内容咨询的情形
2) 使用不符合常识的表达方式或粗俗语言申请咨询的情形
3) 申请要求作出诊断结论的咨询的情形
4) 就治疗费、检查费、药品价格、药品效果等申请咨询的情形
5) 以获取伤害他人信息为目的进行咨询的情形
第15条(条款的修订)
① 清潭OKAY皮肤科可在不违反《条款规制等相关法律》、《电子商务基本法》、《电子签名法》、《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② 清潭OKAY皮肤科修订本条款时,应注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连同现行条款在初始页面上,自适用日期7日前至适用日期前一日进行公示。
③ 清潭OKAY皮肤科修订本条款时,修订后的条款在修订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样适用于修订前已注册的会员。
④ 对变更后条款有异议的会员,可依据第6条第1项申请退出。
第16条(诉讼管辖)
因清潭OKAY皮肤科与会员之间发生的服务使用相关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向依据《民事诉讼法》具有管辖权的大韩民国法院提起。
附则
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在新条款出台前持续适用。